为进一步加强湖滨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新医改精神及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三人〔2005〕18号)等具体条款规定,经湖滨区政府同意,湖滨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0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推荐《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附表1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均由湖滨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以下媒体发布公告:
1、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
3、三门峡日报。
(二)报名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3、受理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